中国签证简介及申办程序

中国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发给外国公民入、出或过境中国的许可证明。中国签证机关根据外国人的身份、来华目的,并参照护照种类,分别发给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或普通签证。以下着重介绍普通签证的有关情况以及申办普通签证的程序。

中国的签证机关,在境外是中国驻外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签证办事处、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领事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外国人入境或过境中国,应向中国的上述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有关申请签证的具体手续可就近向中国签证机关咨询。

普通签证分为八个类别,分别用八个汉语拼音字母(D、Z、X、F、L、G、C、J-1、J-2)作代码。

中国签证种类:

旅游签证(L) 发给前往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访问签证(F) 发给应邀赴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交流、短期进修实习人员,须提供中国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电。

职业签证(Z) 发给赴华任职、就业人员及家属。须提供《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或中国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和《外国人在华就业许可证》,及本人体检证明。

学习签证(X) 发给前往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须提供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签发的JW201或JW202表,入学通知书、以及本人体检证明。

定居签证(D) 发给前往中国定居的人员。须提供经中国公安部门批准的定居身份确认表及体检证明。定居表由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在华亲属向申请定居的中国市、县公安部门申请领取。

过境签证(G) 发给须经中国过境的人员。申请人须持有前往第三国的机票、车票或船票。已订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24小时以内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过境签证。

乘务签证(C) 发给前往中国执行国际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列车乘务员、飞机机组人员、海员及随行家属。

记者签证(J) J-1签证发给常驻记者;J-2签证发给临时前往中国采访的记者。申请此类签证,须提供中国主管部门的批准函电。常驻人员还须提供体检证明。

申请上述各类签证除提供上述有关申请文件外,还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提供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空白签证页不少于2页);

填写签证申请表一份,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交纳签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