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提高患病低保救助标准 最高额度增到10万
西城区民政局出台新的临时救助政策,提高了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员因患疾病个人自负的救助标准,每个低保、低收入家庭每年度最高救助额度由原来的5500元增加到10万元;提高了低保家庭中的婴幼儿童、小学和初中生特殊困难补助费标准,由原来600元每年增加到1200元每年;提高了低保家庭中90岁以上的老人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原来600元每年增加到1200元每年。
新的临时救助政策还明确了因患重病造成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患者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年度(12个月)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且家庭无财力负担的,可申请临时救助,救助最高限额为8万元;明确了因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救助标准为1000至6000元。新增低保、低收入家庭爱心卡生活补助项目,标准为每户每年享受500元。
北京晨报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