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临时救助政策军民同享
生活困难的朝阳驻区部队官兵,今后能享受到同当地居民同等的救助待遇了。记者昨天(13日)从朝阳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在全国首创驻区部队困难官兵救助体系,每年拨付专款,为来自西部贫困家庭、父母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官兵提供救助,救助金额每人每次最高2万元。截至目前,朝阳区已为312名生活困难的驻区部队官兵发放救助金,救助总金额93.6万元。
据介绍,目前,可以获得政府临时救助的只有当地户籍的困难居民,外地人和部队官兵均无法申请;朝阳区将部队困难官兵纳入临时救助体系,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保证了家庭困难的部队官兵能够长期稳定地获得驻区政府的救助。
朝阳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个人或家庭遇到地震、水灾、车祸等灾害,父母身患癌症、心脑血管等疾病,或者来自西部贫困地区困难家庭的朝阳区驻区部队官兵,均自动被朝阳区政府纳入临时救助体系,可享受由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金,金额从1000元到2万元不等。“救助总金额上不封顶,只要是困难官兵,我们都提供长期性救助。”该负责人说,需要获得救助的官兵先上网提出申请,获得批复后一个月之内即可领取救助金,“金额较大的,政府将钱拨付给部队,再由部队发放给官兵;金额较少的,官兵到区双拥办直接领取即可。”
除了全国首创困难官兵临时救助体系,朝阳区还与驻区部队共同发起了一项慈善救助活动,根据驻区部队捐赠金额的多少,朝阳区慈善协会再拿出等额的救助金,成立一个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救助该部队的困难官兵。截至目前,已有14家驻区部队与朝阳区开展合作,筹集金额735万元,2289名生活困难的官兵获得救助。
北京日报 201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