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新规:导盲犬可随主人进站 乞讨卖艺将受罚

 
Comment(s)打印 E-mail 央广网 201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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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5月2日消息(记者任梦岩 刘会民 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地铁里乞讨、卖艺将被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的新规定,从昨天起,《条例》开始正式实施。除此之外,根据新规定,导盲犬也可以跟随主人一起进站、擅自进轨道或者隧道的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那么,《条例》实施第一天,地铁里有哪些变化?新举措反应又如何?

  平日地铁里,您也许会见到各种乞讨卖艺的手段,有深情演唱的,有琴瑟和鸣的,还有带着孩子,甚至让未成年人自己乞讨的,还有就是发小广告的。以往发现这些行为,只能由地铁运营公司出面制止,但因为公司没有执法权,效果并不明显。

  从五月一号开始,《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他们的身影将不再那么从容。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周正宇说,这是一个新的起点:

  周正宇:原来这些规定也有,但是没有上升到法律,还有一些写的不明确,是靠自觉遵守来实现的,现在是通过法律法条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这样大家就都有一个公共的行为规范。这是最重要的。

  为了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北京市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应运而生。

  北京轨道交通执法大队队长李海涛:今天是五一小长假第一天,也是我们上岗的第一天,所有88名执法人员已经全部下到一线。今天的监管重点一个是逃票、乞讨卖艺行为和对公共设施的损毁行为。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训练,执法人员终于上岗,根据昨晚的统计,在全天执法中,北京轨道交通执法大队共巡视了97座车站,为群众指路600多次。

  第一天的工作,虽然指路的次数更多,但李海涛队长发现,有队员站在这里,震慑作用已经开始发挥了:

  李海涛:我刚才看见一个要饭的,看到咱们在这里直接颠了,一开始还一瘸一拐的,看到这制服,跑的比兔子还快。

  对乞讨卖艺行为罚款的额度从50到1000,跨度有20倍,那么在具体执行时,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处罚?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处长孙红军表示,处罚的标准还要在执法实践中,进行分类:

  孙红军:法律法规,首先有一个震慑的作用,告诉你这个行为不能做。法律责任,我们有一个自由裁量权,但具体到什么程度?等等具体情况,我们会有一个细则,细则的制定要根据执法的实践、发现的问题,最后来分门别类。因为这是新的事物,如果现在主观臆断地给分一个类,也不切实。

  对新条例的实施,地铁里的几位乘客也表示欢迎:

  乘客:非常好,拥护,拥护这种行为。

  乘客:随着人民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法规的完善,这个以后会越来越规范,落实以后,相信地铁安全会有改善。

  还有,在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是否开放导盲犬乘车被反复讨论,如今也终于写进了条例。盲人调音师陈燕和她的导盲犬珍妮,曾11次被地铁站拒绝进入,五一当天,她也出现在了地铁站,并受到了工作人员的欢迎:

  陈燕:今天是立法第一天,我就和珍妮商量,咱俩去地铁吧,今天五一,工作人员挺多的,工作人员就迎接我换票,从无障碍通道走,还教珍妮认轮椅的标志。因为有轮椅标志的,没有座位,地方比较大。

  不仅是北京地铁,从五一开始,中国铁路总公司与中华残联一起,为导盲犬上火车打开了绿色通道,陈燕希望,以后公交和出租车也能让她和珍妮畅行无阻:

  陈燕:在北京站,广场的人特多,它就带着我在人从里穿,取票、进站一些列都完成了。因为铁道部也出法律,导盲犬可以乘坐了。我想珍妮和我呼吁了4年导盲犬畅行,今天是第一天,我应该带它去感受。我希望不久的将来,公交车和出租车也能立法,这样的话,我们去哪里都无障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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