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房就成植物人 家人退房救命遇难题

 
Comment(s)打印 E-mail 广州日报 2016-02-05
调整字号大小:
 

看着昏迷的儿子,谢醒棠一筹莫展。

开发商称当事人签字才能退款 或让法院判定其无民事行为能力

最近,肇庆市68岁的老汉谢醒棠很是焦虑。儿子谢健南两年前出车祸被撞成了植物人,至今仍在医院躺着。两年间已经花掉150多万元,老两口还欠下百万元外债。而儿子在出车祸前一个多月,才首付31万元按揭买下了肇庆某小区的一套房。如今,儿子治病全家已“弹尽粮绝”,亟待这31万元钱来救命。

当他们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款时,开发商表示,必须要签约者本人签字同意,才能解除合同退款。而谢健南如今已成植物人,根本无法签字。这也引发争议:植物人究竟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律师昨天表示,植物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显而易见的,家属有权和开发商协商解约、退款。

上午6时,68岁的谢醒棠从医院的硬板床上爬了起来,给儿子擦脸。医院的陪护床位太窄,他半夜一转身就摔在地上了,床太硬,睡得背生疼。而病床上的儿子依旧没有任何表情,谢醒棠掰开他的嘴,喂他喝口水,水从嘴角流在床上。“他在医院躺了快两年了,基本上算是植物人状态,医生说了,没可能醒过来了。”面色蜡黄的谢醒棠双手挠了挠额前的头发,满头银发的他如今更加瘦削。一同陪护的侄女说,一年前的谢醒棠还不像现在这么苍老,感觉他一年间老了5岁。

买房一月出车祸成植物人

谢醒棠没想到,两年前一场意外的车祸,让贫寒的家更加支离破碎。谢醒棠的儿子谢健南出生于1983年2月,是肇庆市鼎湖区水坑二居委会居民。在车祸发生前在肇庆一家铝合金门窗厂做工,有两个儿子,一个7岁,一个4岁。妻子则在家照顾两个孩子。虽然每月收入仅2000多元,但日子勉强还能过。

2014年2月,谢健南夫妇看中了肇庆一处名为××山水的小区。谢健南向亲戚借了10多万元,加上父亲农村宅基地补偿的10多万元,凑个了首付。购房合同显示,他买的是该小区6栋801房,建筑面积107.91平方米,套内面积85.31平方米,该商品房价格为4796元/平方米,房屋总价51.75万元。合同约定,首付31.75万元,余款20万元通过按揭方式支付,向建设银行鼎湖支行贷款。签约日期为2014年2月21日。

但厄运随后而至。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45分左右,谢健南驾驶着一辆摩托车在鼎湖区民乐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民乐大道与宝鼎园路口时,与一名行人相撞。谢健南当即不省人事,后被好心人打120送往医院抢救后捡回一条命。

由肇庆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出示的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谢健南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机动车上路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按规范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最终认定,谢健南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方不用负责任。

据谢健南的邻居介绍,谢健南当时开摩托车速度较快,除了自己摔伤外,还将对方撞伤。按说也要赔偿对方一些医药费,但对方到他家一看,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对老两口带着两个小孩,两个孩子嗷嗷待哺,遂放弃索赔。

1  2  3  >  


分享到:

Go to Forum >>0 Comment(s)

No comments.

Add your comments...

  • User Name Required
  • Your Comment
  • Enter the words you see:   
    Racist, abusive and off-topic comments may be removed by the moderator.
Send your storiesGet more from China.org.cnMobileMobileRSSRSSNewsletterNewsle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