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高新技术台企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Comment(s)打印 E-mail 千龙网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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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北京市台胞权益保障服务中心郑实告诉千龙网记者,在京注册的台资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京台经济合作方面,台资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等领域,可以通过人才、资金、技术等形式,参与投资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企业,与在京注册的大陆企业享受同等政策。

同时,《若干措施》鼓励台商投资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土地出让底价与大陆企业执行统一标准;鼓励中关村示范区台资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等。

在教育文化方面,在京注册从事文艺创作、文化交流的台资企业,可依照申请条件和程序,申报北京市文化艺术基金项目;在北京市文化创意大赛中单独设立台湾赛区,设立单独奖项;鼓励台湾同胞来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办文化创意企业,给予同等的政策扶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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