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代表聚首横琴 为博士后制度问诊把脉

 
Comment(s)打印 E-mail 中国网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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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2018年中外博士后制度研讨会在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召开。图为吉林大学王献昌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言。[中国网 高瞻 摄]

中国网11月19日讯(记者 杨少旻)11月17日,“2018中外博士后制度研讨会”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成功召开,一百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出席了研讨会,会上就博士后国际交流与合作体制的创新、中外青年人才(博士后)培养模式的差异、产学研与人才培养结合的有效模式等展开讨论。与会高校代表纷纷为我国博士后培养建言献策。

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何敏建议,可给予博士后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适当放宽招收博士后的年龄、学科限制,简化出入站审批程序等;在招收博士后时,应更多关注其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对研究方向的热爱度和研究能力。针对目前普遍关心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后的就业问题,何敏说,湖南大学对此在制度上做了一些探索,比如,每年开展杰出博士后评选,获得者可以直接申请副教授岗位留校工作。同时,湖南大学还从薪酬待遇、租房补贴、职称评审等方面进行了加强和改进,使博士后安下心来,踏踏实实从事研究工作。

吉林大学王献昌教授认为应当进一步放宽博士后流动站门槛,凡是有博士点或国家级特聘专家的学校、企业都可以设立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不具备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条件的,可针对企业的特定课题,设立博士后工作席位,用于解决企业创新中的特定关键难题;其次,鼓励博士后向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流动,这些企业中的博士后应当得到更多的资金扶持。另外,关于博士后科研人员的薪酬,王献昌教授建议可以从所在企业、单位的科研经费中支出。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程俊教授建议我国的博士后制度应该与国际接轨,简化博士后科研人员,特别是外籍博士后的出入站手续;对博士后的考核,应该交由课题组自行决定。同时,他建议学校层面为博士后提供非科研方面的软实力、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此外,他认为应当完善国家级或校级博士后高等研究基金制度,提供薪酬保障和科研经费,减免行政和教学任务,以保证科研人员的独立性和自由度。

复旦大学副研究员姜宁认为,相比于英国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国内的科研人员更像是“科研助理”,辅助教授和课题组完成科研项目,所以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这种情况会抑制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不利于提高他们独立思考和研究的能力。而英国的博士后拥有自己的研究资源和空间,学院将他们等同于正式的科研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而不是将博士后人员划归到某个科研团队中。

“中外博士后制度研讨会”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广东省人社厅指导,珠海市横琴新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办,吉林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协办。自2016年以来,“中外博士后制度研讨会”已连续三年在横琴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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