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天津港公安局长之子被指为瑞海隐形股东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京报 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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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记者使用航拍器,在500米高空拍摄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现场,远处为渤海湾。 [新京报 陈杰 摄]

8月16日,记者使用航拍器,在500米高空拍摄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现场,远处为渤海湾。 [新京报 陈杰 摄]

管理方是裁判兼运动员?

“三不管”的瑞海国际,一路进展顺利。

2013年1月24日,2013年7月22日,天津港规建部批复瑞海公司,“同意规划建设,允许几类危险品……”

一位天津当地某物流公司人士对媒体表示,“能够在港口弄到危险化学品堆场挺难的,抛开这个公司的身份背景,其人脉资源定非常雄厚。”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规建部为天津港集团的一个部门,而天津港是天津国有企业。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像天津港这种行政事业单位转制为国企之后,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具备行政审批权的,因而其对瑞海公司规划建设的审批属于违法审批。按理来说,天津市规划、建设和环保等政府部门才拥有对瑞海公司的行政审批权。

“瑞海国际不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去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这一点就很微妙,好像在故意和港口靠拢。”天津一位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师说。

滨海新区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天津港有自己的一套系统,瑞海的审批都在他们那里,和我们没多大关系。”

天津港集团是天津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脱胎于天津港务局。2003年11月1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天津港集团是东疆港区开发经营主体,对该区进行开发和招商。而行政管理部门为滨海新区。

“假如天津港真能批复瑞海规划建设,允许其作业危险品,那么就算是又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北京一位行政管理专家告诉记者。

作为东疆港区的运营招商主体,天津港集团创办了天津东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下面分为招商一部和招商二部,瑞海所在的物流行业,就属于招商二部负责。新京报记者联系天津港招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其拒绝回应。(记者 安钟汝 涂重航 刘素宏 肖鹏 张维 李相蓉 萧辉)

(原标题:前公安局长之子被指持瑞海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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