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Full text: Report on the Work of the Government (1954)

Comment(s)打印 E-mail China.org.cn 2016-10-14

财政工作中的迫切任务,是继续贯彻合理的税收政策,鼓励人民以多余的资金存款、储蓄和购买公债,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节约国家的行政经费,加强财政监督和财政纪律,保证建设时期所必需的后备,总之,就是努力为国家工业化事业积累更多的资金,并更合理地使用这些资金。为了完成这些任务,我们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斗争。我们的财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人民的财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监督我们的财政收支的权力和责任。我们希望各位代表监督政府工作人员并同政府工作人员合作来反对浪费资金的现象,反对机构庞大的现象,反对违反财政制度的现象,反对不爱护国家财产、不严格节约和不努力增加资金积累的现象,反对偷税漏税和盗窃国家资财的行为,反对贪污的行为。反对这些东西,也就是拥护社会主义,争取社会主义社会的早日实现。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直接地或者间接地都是为着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改善。大家都看到,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有成绩的。

过去几年来我们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的一个重大收获,是稳定了金融和物价,保证了广大人民生活的稳定。今后国家仍然应当继续努力,保持物价稳定,使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

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和生产的发展,劳动就业的人数逐年增加,一九五三年全国公私企业的职工已经达到一千三百七十四万五千余人。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严重失业现象已经大大减轻。人民政府不但对于原来的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人员和官僚资本企业中的职工采取了“包下来”的政策,避免了失业现象的增加,而且大力地进行了帮助失业者就业的工作。从一九五○年七月到一九五三年底,仅由各地劳动部门介绍就业的,就有二百零七万人。但是,由于我国生产还不发达而又人口众多,劳动就业的问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还是会存在的。我们将在今后继续执行过去几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使这个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几年来,职工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根据中央五个工业部门的统计,一九五三年按货币计算的平均工资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八十四。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设施也有重大的改善。三十五个工业部门为职工直接支付的劳动保险费、医药费、文教费和福利费平均相当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七。一九五三年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已有四百八十余万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育工作人员已有五百二十九万余人,其他中小企业中的职工也多半同企业订有劳动保险合同。国家为职工建筑的宿舍,一九五三年即有一千二百万平方公尺。企业和工会所举办的福利和文化设施也不断地增加。由于国家用了很大的资金改进工矿企业的安全卫生设备,职工因工伤亡率正在逐年减少。

很明显,在我们的国家里,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能不是互相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唯一目的,就在于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而为了充分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又必须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从任何一方面把这两件事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或者是不顾目前生产水平把工资和福利提得过高过快,违反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这是一种经济主义的表现;或者是对于职工福利甚至职工安全漠不关心,不注意或者不愿意解决那些必需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种官僚主义的表现。我们应当同时反对这两种错误。

工资制度在过去几年内有了一些改进,但是目前仍然相当混乱,而且平均主义现象还没有克服。平均主义是一种鼓励落后、阻碍进步的小资产阶级思想,是同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制度毫无共同点的东西。平均主义妨害职工学习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积极性,对于发展经济建设很有害,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平均主义。企业中的奖励制度现在也很混乱,必须加以整顿。同时,在政府机关和某些国营企业中,同工资制并存的还有供给制的待遇办法,这种办法在革命战争时期曾经起过重大的作用,但是它同按劳付酬原则和经济核算制是矛盾的,在今天已经是害多利少了。因此,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定出妥当的方案,争取在几年内使全国工资制度和奖励制度达到基本上统一合理,并且把供给制逐步改变为工资制。

几年来,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农业税法的改进,农业贷款的增加和农村信用合作的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在衣食住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农村居民的购买力,一九五三年比一九五○年增加了百分之七十六。但是,因为我国农业生产落后,已耕地面积不足,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是低的,在遇到灾荒的时候,更会感受很大的困难。五年来国家财政用于救济方面的经费,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三年共有八万亿元,一九五四年有三万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用于农村的。今后政府应当在积极地发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和提高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继续注意帮助农民,包括个体农民在内,进一步改善自己的生活。

几年来,我们开展了全国规模的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粉碎了美国侵略者的细菌战,减少了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增进了人民的健康。同时,医药卫生事业也有了发展。到一九五三年底,中央卫生部所属医院共有三千零六十八所。全国病床数比解放前的最高水平增加了百分之四百十一。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使产妇和初生儿的死亡率大为降低。但是我们的卫生工作特别是工矿卫生工作还大大落后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应当积极加以充实,并逐步实现由各级卫生部门的统一领导。此外,我国有几十万中医散布在全国广大的农村和城市,各级卫生部门应当认真地团结、教育和使用他们,并且同他们合作来把中国医药中有用的知识和经验加以整理和发扬。

我国学校教育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与解放前最高水平相比,在一九五三年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数增长了百分之四十,即达到二十一万六千余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数增长了百分之七十五,即达到六十七万人;普通中学学生数增长了百分之九十六,即达到二百九十三万余人;小学学生数增长了百分之一百一十七,即达到五千一百五十万余人;幼儿园幼儿数增长了百分之二百二十六,即达到四十二万五千人。各级学校学生中的工农子女成分逐年增加。在为培养工农出身的新知识分子而创办的工农速成中学中,一九五四年的学生人数比一九五一年增长了三倍。几年来我国在学校教育的制度、内容和方法方面,已经作了不少的改革,这些改革的顺利进行是同我国广大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有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工作是有成效的,今后仍然应当根据具体的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进行。大家公认,具有革命思想和科学技术知识的知识分子在国家建设工作中的作用,现在已显得更加重要了。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教育部门应当首先集中力量发展和改进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已有很大的发展,今后应当着重质量的提高。中小学教育中都应当注意劳动教育,以便中小学毕业生广泛地参加工农业劳动。

我国的科学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在过去几年内都有了不小的发展和重要的贡献。在今后,为了使科学研究工作能充分满足各方面的要求,使文化艺术活动能够适应人民群众的广泛需要,政府必须大大加强对这两种事业的领导。

在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问题上,中央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了特殊的注意。帮助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使各民族能够逐步达到实际上的平等,是我们历来所主张和执行的政策。在过去几年内,经济部门和财政部门用公平合理的价格组织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物资交流,发放了各种贷款扶助少数民族的农牧业生产,对各少数民族的经济生活的改善起了重要的作用。卫生部门派出了大批的卫生工作人员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制止或减轻了疫病的流行,并且建立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少数民族地区已经有县卫生院三百零九所,另外全国还有少数民族医院三十八所。各少数民族的高级和中级的卫生干部已经有二千七百余人。在教育工作方面,在一九五三年,全国已有少数民族小学生二百五十四万六千余人,中等学校学生十六万三千余人,高等学校学生五千五百余人。经过学校和其他方法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干部已有十四万余人,这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一支重要的力量。

各位代表!如上所说,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是我们的经常性质和根本性质的任务。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当然是不够的,必须继续加强。但是我们在目前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首先把它同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联系起来。大家知道,我国原来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现在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业国家,这是一个很伟大的任务。毫无疑问,为了实现这个任务,无论在经济方面或者财政方面,都是有很多困难的,我们决不能够轻视这些困难。什么是我们克服困难的道路呢?从最根本的方面说来,这就是要依靠我们全国人民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当目前国家需要集中主要力量建设重工业、奠定社会主义基础的时候,我们全国人民都必须把注意的重点放在长远利益上面。我们不能够只看到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为着我们子子孙孙的幸福,我们不能不暂时把许多困难担当起来。我们是有充分的信心来克服一切艰难困苦的。我们必须用全力来实现宪法所规定的我们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这里最主要的事情,就是我们人人都要关心提高我们国家的生产力。我们必须了解,增加生产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只有生产不断地增加,不断地扩大,才能逐步地克服我们人民的贫困,才能巩固我们革命的胜利,才能有我们将来的幸福。一切破坏经济纪律、劳动纪律、财政纪律和损害公共财产、浪费国家资金的现象,在我们这里都是不能容许的;一切只顾个人不顾社会、只顾局部不顾全体、只顾眼前不顾将来、只顾权利不顾义务、只顾消费不顾生产的观点和行为,都是必须反对的。因为这些都损害着我们国家的生产发展,因而也就是损害着我们将来的幸福。

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是同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分不开的,是同国家机关的健全分不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一面迅速地组织了中央各部和中央其他国家机关,一面在全国各地迅速地建立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台湾省尚待解放外,我国人民已在二十五个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地方、昌都地区、三个直辖市、二千一百一十六个县和相当于县的行政单位、一百六十三个市、八百二十一个市辖区、二十二万零四百六十六个乡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此外,还建立了六十五个县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地方政权系统中的大行政区一级,在过去几年的工作中曾经有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国家在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要求进一步的集中统一,要求减少组织层次,增加工作效率,这一级行政机构已在今年六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了。

我们的国家机关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因此它同旧中国的压迫人民的国家机关在原则上根本相反。组成我们的各级国家机关的是各民主阶级的活动分子,主要是劳动人民的活动分子。我们的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指导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制和群众路线。假公济私、贪污诈骗、任用私人、打骂群众这些旧官僚机关的傅统恶习,在我们的国家机关里是完全不允许的,并且这些现象在我们绝大部分的国家工作人员中也绝迹了。人民群众第一次看到了廉洁的、认真办事的、艰苦奋斗的、联系群众的、与群众共甘苦共患难的自己的政府。

在我国建国的最初几年内,由于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具备,我们采取了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会议的过渡办法,并不断地加以充实和提高,使它逐步代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九五三年,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我国历史上空前的规模巨大的民主选举运动。除少数暂不进行选举的地区外,在全国二十一万四千七百九十八个基层选举单位中,共登记选民三亿二千三百八十万九千六百八十四人;参加投票的选民共二亿七千八百零九万三千一百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点八八;选出的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五百六十六万九千一百四十四名。妇女参加投票的占登记妇女选民总数的百分之八十四点零一,选出的妇女代表占全体代表的百分之十七点三一。这次普选充分表现了人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和政治觉悟的提高,充分表现了人民群众对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在基层选举工作完成以后,接着召开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且在这一基础上选举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包括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的人物,这说明了我们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性质。我国的广大的人民都是拥护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我国的工农联盟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巩固的。这就是我们从选举的结果中所应当得到的结论。可以预料,经过这次选举以后,我们的国家机关的工作将要比以前大进一步。

目前我们的国家机关的工作还是有缺点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在过去五年内曾经多次地要求全国的一切国家机关注意克服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自己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注意克服工作中的分散主义,遵守革命的纪律和集体领导的原则,并且曾经在一九五二年领导全国的国家机关针对一部分工作人员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展开大规模的斗争。这对于巩固和改进我们的国家机关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和浪费的现象已经极大地减少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分散主义的现象也比以前减少很多。但是巩固和改善国家机关是一个长时期的任务。应当指出:目前还有一些工作人员违反着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的原则。他们往往用个人的领导来代替集体的领导,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来代替民主的领导。他们往往不关心群众的痛痒,不愿意倾听群众的批评,甚至对批评者加以压制和报复。他们在工作中往往自行其是,不尊重上级的统一领导,不注意遵守请示报告制度。所有这些倾向,都是同我们的国家制度不相容的,必须彻底克服。铺张浪费以至贪污腐化的行为也还有发现,必须继续进行斗争加以消灭。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机关才能够正确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在我国进入经济建设时期以后,我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地钻研业务。学习科学,深入下层,了解情况,用具体的切实的领导来代替形式主义的一般化的领导,比以前任何时期更有迫切的意义。我们必须反对那些空洞的不提出问题不解决问题的文牍,反对那些冗长的不经过准备不作出决定的会议,反对那些只会坐机关开会、签公文而不研究业务、不熟悉情况、不检查工作、不接近群众的工作人员,反对若干国家机关中的那些机构臃肿、办事拖沓。纪律松懈、责任不明的现象,因为这些实际上都是官僚主义的表现,是完全不符合我们的国家机关的要求和人民事业的利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次会议已经通过了关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组织的几个重要法律;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在按照这些法律实行改组的时候,必须同时注意同上述的缺点作坚决的斗争,努力改善我们的国家机关的工作状况。

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我们在过去几年进行了镇压反革命的群众运动,严厉地打击了反革命分子,伸张了人民的正义,巩固了革命的秩序和社会的治安。但是这并不是说反革命分子已经从此完全消灭了。不是的,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不但还存在,而且他们采取了更加隐蔽的毒辣的方式来进行破坏活动。只要帝国主义的包围还存在着,只要国内的阶级斗争还存在着,这些反革命分子就不会完全消灭,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就不会停止;而且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越大,他们也就越要加紧地破坏我们的胜利。因此,我们对反革命分子的经常性的斗争必须继续加强,决不能有丝毫的减弱。

我们国家对于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是:镇压和宽大相结合。这就是说,对罪大恶极的、坚决与人民为敌的、死不悔改的分子给以严厉的镇压,对普通反革命罪犯采取惩办和改造相结合的方针,让他们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所获得的成绩是很大的。根据一九五三年底的统计,已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在押罪犯分别投入工农业的生产。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许多罪犯已逐渐认罪悔过,愿意作守法的公民,并且养成了劳动的习惯,因而能够在刑满释放后,从事正当的职业。经验证明:国家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政策,不仅可以把许多犯罪分子改造过来,而且也是消灭反革命残余的重要手段之一。

对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安全造成危害的,除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以外,还有其他犯罪分子的各种犯罪行为。例如不法资产阶级分子采取种种方法,抗拒和破坏社会主义改造。骗子、流氓、窃盗等社会的渣滓,不事生产,为非作歹,盗窃公共财产,危害社会秩序。他们中间的极少数的严重不法分子还同反革命分子勾结起来共同从事破坏活动。国家机关中某些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贪污腐化,营私舞弊,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有各种违法犯罪的分子,都必须依照法律给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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