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狗赌博 半天赌资20万
Betting on dogfights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京报  201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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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大兴区青云店镇一斗狗场上,裁判手拿的拆狗撬棍上沾满血迹。

10月10日,大兴区青云店镇一斗狗场上,裁判手拿的拆狗撬棍上沾满血迹。

【赢家与输家】

狗场老板是最大赢家

韩猛专门给狗制定了食谱。打比赛前每天喂鲜牛肉。他算了笔账,一只打比赛的比特犬,一年开销得一万多。但打赢比赛后,赢的钱加卖狗赚的钱,远比投入多。

“单纯卖狗哪能挣钱?得让它打比赛。”狗场老板何军有条名叫“垃圾”的比特犬,长得很不起眼,原本卖几千元,但“垃圾”打赢了一场比赛后,身价涨到几万元。

斗狗圈里最大的赢家,还是狗场老板。

何军表面上卖比特犬,同时帮圈里人介绍客户,做中间人,同时还提供斗狗场地,从中抽取中介费和场地费。关于场地费,比如打一场双方各出1万元赌注的比赛,两边要各抽五六百元。

有人欢喜有人愁,10月10日的比赛后,“小胡子”紧皱眉头。

“小胡子”是圈内人给他起的绰号,他姓李,山东人,50岁上下,几年前来京做生意,但特别喜欢斗狗。

凡是有斗狗比赛,“小胡子”就撇了生意,总会很早赶去斗狗场,几乎没有一次落下,“但他输多赢少。”

前两场比赛“小胡子”都下了注,输了9000元。

“你押几千?”第三场比赛前,他手里攥着一沓钱,扯着嗓子问赌客,独自在外围“接”钱。接了约9000元,担心外围赌客耍赖,他还特意嘱托朋友盯着押注人。

第三场比赛结束,“小胡子”又输了,连押三场一场没赢,他输了1.8万元。

比赛结束他仍不愿走,叼着烟,在人群中穿梭,到处询问可愿再赌比赛……

■ 律师说法

斗狗涉嫌聚众赌博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荣香认为,赌博在中国大陆是严厉禁止的,这起赌狗行为涉及的人员多、赌资大、其行为已构成聚众赌博。根据刑法规定,以赢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王荣香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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