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邀名人成立监督委员会 欲重塑公信力
China's Red Cross briefs on scrutiny committee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京报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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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监督委名单

2、红会在借助名人宣传自己?

红会:委员遴选,没有强调是否为名人,而是强调专业性和社会性

新京报:16个委员中,绝大多数是名人或企业家,他们能否代表民意?红会是否在借“名人效应”宣传自己?

姚立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闻发言人):在遴选过程中,我们没有强调是否为名人,而是强调专业性和社会性。比如,北京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张勇,并非社会名人,但我们看重其在红十字核心服务——应急救援领域的一线经验和对专业志愿者的发展、协调能力。目前遴选出的16个委员,他们的专业性,基本覆盖红十字会各项事业。他们以自己的社会声望、号召力,可以联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可了解到更加广泛的社情民意。

黄伟民(社会监督委员会秘书长):社会名人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性和社会资源,对红会的工作开展广泛、严谨的调研、监督。很多委员的个人微博在公众中都非常有影响力,这也是收集对红会民意诉求的一个主渠道。

3、谁来监督社会监督委员会?

红会:委员都在公众监督之下;连续两次无故不参会将视为自动退出

新京报:社会监督委员会将如何开展工作?谁又来监督社会监督委员会?

赵白鸽: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相当于监督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他们需要拿出的不仅是社会声望、专业能力,还有时间。如果参与社会监督的时间不能保障,就不能成为委员。

黄伟民:今后社会监督委员会将与红十字会合作,陆续补充邀请合适的社会人士加入,可能增至25人。委员会拟定3年一届,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委员会会议的,将被视为自动退出。每届委员会,拟定更新1/3的委员。

目前,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还在修订中,对于今后如何开展工作,确保监督落实,委员们有很多尖锐的意见,我们都会吸收。

对于未来的工作,初步的想法是,每年至少开两次全体大会,发布独立的监督报告。具体的监督工作,比如对财务的监督、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对器官捐献工作等的监督,初步考虑会分团分组开展不同项目、不同环节的监督。

至于谁来监督委员会,16个委员都是公众人士,他们的言行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红会的发展,红会的公信力,目前也涉及委员自己的声誉和信誉。

邓国胜:说实话,我很担心委员会成立后,职责很多,但没有落实的渠道。

比如,我觉得一个地方红会的募捐有问题,我能够第一时间去了解真实情况吗?地方红会凭什么让我去调查?社会监督委员会和监事会不同,没有法定的监督权利,只能是受红会委托,去监督红会。这样看,监督的权限,可能还需要社会监督委员会再去和红十字会协商。

未来,怎样考察,发现问题如何处置,怎样向社会公布等,还需拿出可操作性的规则。希望社会监督委员会,不要成为摆设或“橡皮图章”。

4、委员们是否收取红会报酬?

红会:委员都以志愿者身份开展监督,不会从红会领工资及薪酬

新京报: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否收取红会的报酬?日常工作经费从何而来?

姚立新: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都是以志愿者身份,开展对红会的监督,他们不会从红会领工资,也不会有其他形式的薪酬,以保持独立性;成立秘书处后,也会独立办公、独立召开会议、独立发布社会监督报告。至于社会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成本,还要看最后通过的委员会章程,先确定工作内容,再商量经费问题。

黄伟民:红十字会和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合作伙伴关系,红会通过聘请委员来进行社会监督。在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物资保障、办公场地等,应由中国红十字会提供和保障。

邓国胜:根据一般的国际惯例,虽然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第三方机构,但受红十字会委托,委托方应支付监督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当然,可能的话,如果有一笔社会捐赠资金,来作为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成本,更能确保今后的独立性。在红会支付监督成本的情况下,委员们将以自己的声誉,来恪守调查和监督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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