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3省份实行品德突出考生高考可加分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京报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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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 多地取消“地方版”加分优惠

除上述加分类型之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罗立祝发现,各地出台了不少地方特色加分政策,“网上最夸张的统计有192项之多。”

但罗立祝发现,近年来,地方特色加分项目“瘦身”成果也值得肯定。

例如,黑龙江省今年取消了为招徕优秀人才规定博士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获加分投档的政策。河北也从今年起,取消原来省“教育世家”称号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时可加20分的政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从长远来看,应破除这种行政机构作为加分政策制定主体的模式,而改由高校作为加分的主体,让高校自己去评价自己的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则建议,应尽快出台考试法,让地方设立加分项目时,能够有法可依。

受访专家认为,高考加分政策是传统高考一考定终身制度的补充之举,如果取消,完全靠裸分录取,在现有录取政策下,将加深应试教育之痛,但如何调整加分项目,需加大甄别力度的同时,加大公示、监督力度,让加分更加透明化。

哪些人高考可“加分”?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中阶段获得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上述加分不超过20分

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记者 许路阳 黄颖 实习生 范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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