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难被罚倾家荡产 食药监局7次都没检出问题

 
Comment(s)打印 E-mail 人民网  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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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供应商改河南福喜

人民财经从上海警方获悉,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质量经理等5名涉案人员,因涉嫌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上海食药监局表示,此案目前已经进入处罚阶段,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程序都已经启动。

舆论哗然的福喜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在特殊的历史关口:6月下旬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这部被称作“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处于公示阶段,公众可在中国人大网上就法案提交自己的意见。

尽管新法通过和实施尚需时日,但是我们不妨从这部“最严”《食品安全法》的角度,以福喜事件为案例,解读未来公共食品安全事件的违法成本究竟几何?

最严处罚:福喜不会倾家荡产?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傅学良对人民财经表示,眼下社会对于食品安全事件高度关注,但是不法企业仍然顶风作案。“这和违法成本过低有关系,按照目前法律,企业的不法所得高于处罚金额,惩罚的力度不够导致类似事件屡有发生”。

在人民网系列报道的网民留言中,舆论一边倒地要求监管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重罚。

然而法律界人士表示,即便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很难将福喜这样资本雄厚的跨国食品企业罚到“倾家荡产”。公示中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经营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的企业,涉案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在福喜事件中,由于执法人员在企业门口被挡80多分钟。在后期查处中,企业对于政府部门监管公然抗拒,“监管人员被挡在仓库外,资料抽屉上锁、调阅电脑资料网络中断”。按照立法精神,执法部门只能对查处的货品计算处罚金额。而在企业的抗拒下,本案中查处的涉案货品数量并不乐观。

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在阎祖强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立法惩戒较谨慎,对于某一个地区,也许很难做到“罚它个倾家荡产”。

傅学良认为,相比罚金,对于福喜这样的大型企业,更具震慑力的应该是新《食品安全法》中对于涉案企业吊销许可证的相关条款。“尤其是跨国企业、上市公司,被吊销牌照所带来的影响和损失将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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