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身”被拒 女研究生求职面试“奇葩”问题

 
Comment(s)打印 E-mail 新华网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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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性容易因感情问题离开岗位?

女性在就业时遇到的各种“奇葩”问题引发了网友的诸多讨论,许多女性网友都纷纷表示“太不公平了,希望社会能给女性平等的机会”。网友“湘陵仙子”说:“这都不让单身女生就业了吗?除了爸妈催找对象,连用人单位也开始嫌弃了。”

“光明日报”官方微博发起了一项名为“女研究生求职因单身被拒,你怎么想”的投票,38%的网友投票表示“赤裸裸的歧视,招聘方不对”,排名第二的则是“不稳定的因素多了,不能全赖单身”,有34%的网友投该选项。

针对用人单位拒收“单身女研究生”的做法,北京某金融行业人力资源经理告诉记者,“不是不愿意要单身的女研究生,而是女研究生毕业都快30岁了,肯定将结婚列入日程,还是单身的话很容易因感情问题离开岗位,因为不少女生都觉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那样的话占用了我们的用人指标和培养的精力,这是很不划算的。”  而我国相关法律早已规定了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存在性别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此前,某药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道出了用人单位方面的“苦衷”。“单位曾出现过女研究生进单位不满一年,正想好好培养她,结果她结婚怀孕了。这个真的很麻烦。”她说,公司不会拒绝全部女研究生,“对于那些坚定回答暂时先把工作做好,不考虑个人问题的女研究生,我们还是会留下的。”

网友“若峡湾”则表示,现在用人单位其实也在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女生找着好工作的也不在少数,是否单身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而部分用人单位追问个人感情状况也不排除有满足自身好奇心的成分存在。

专家:制度保障女性权益 社会营造女性自立氛围

不久前,河南省商丘市尚博学校对育龄女教师列出“霸王条款”,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二孩妈妈在职场上遭遇到的“不公待遇”也广受关注。

“没找工作时就被歧视,找了工作后怀孕受限制,生完孩子也遭遇‘不公’,女性的就业权益到底要怎样保障?”不少网友在微博上提出质疑。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个别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首先还是得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上发力。

“保护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细化和落地,而用人单位方面有意无意地规避,体现出企业方面在用工成本上也需要政策的支持。”

暨南大学法学院讲师苏文卿表示,一方面,随着高校扩招和毕业生总人数基数的扩大,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相应被放大,而另一方面,女性自身应更多地呈现出自主、自立的形象,让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更加全面的眼光去考量女性的工作能力。(记者 胡林果 刘恩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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