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幼童香港街头小便真相调查

 
Comment(s)打印 E-mail 北京青年报  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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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三

母亲是否打人、为何打人?

孩子父亲抱着哇哇直哭的女童,想要离开。一名穿深色T恤的年轻男子(注:后接受港媒采访时自称姓吴)大喊“莫走”,并斥责这对父母。

“把她吓得够呛,你要负责的。”孩子母亲指着吴先生说完,转身去推婴儿车。吴先生挡在前面,另一名开始说要报警的年轻黄发女子也凑过来,帮忙拦人。

“你们把孩子吓到了,知道吗?”见吴先生伸手拉着婴儿车的另一端不放,孩子母亲伸手去打对方手臂。

“我不知道哇。”吴先生回答这句话的同时,刚才发生冲突的拍照者过来,对着一家三口继续咔咔一顿拍。孩子母亲在强行推车向前时,撞到两人腿部。

“我不要孩子了,给你了行了吧?”眼见无法离开,孩子母亲嚷叫起来。视频中,孩子父亲把孩子往拍照者身上塞。

画面中,孩子哇哇大哭,再次被爸爸抱起。

“你有没有孩子?”孩子父母对着拉拽婴儿车的吴先生连续问了几遍。“你说我们没去排还行,排了好长的队,你要我怎么办?我家孩子都要尿裤子了。”

但现场围观者仍大声叱喝,就是不许这一家三口离开。在孩子父母停下来要等警察的时候,吴先生还抢下婴儿车,搬到一边。

在视频中,孩子的哭声持续了六七分钟。

观点交锋

是触犯隐私还是大陆游客不文明?

鉴于第二段视频的还原,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指责微博上发布该视频的媒体隐瞒事实,混淆视听。更有网友指出闾丘露薇没有考虑保护未成年人,转发清晰图片,不顾视频中被吓得哇哇大哭的孩子,误导舆论,缺乏基本的爱心。

据悉,这两段视频为两名网友先后两天发布,故在微博上发布第一段视频时,相关媒体并不知晓还有“前传”。在发现失误后,该媒体做了补救,收集音频、报道等,力图呈现全面事实。

这件事同样在香港网络引起波澜。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吴先生对自己被网友指责为“小事化大,刻意为难他人”颇为委屈,他从自己的角度进行了辩解。在港媒报道中,拍照者被指为媒体。

对小孩父母做法不认同的声音也不在少数。网友“一毛不拔大师”认为,父母给小孩形成了“可以在外面随便脱衣服”的心理暗示,如此家教并不妥当。还有网友指出,即使洗手间人多,也应该在其附近或者找个僻静、人少的角落解决问题,而不应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当众小便。

新闻背景

儿童公共场所便溺不处罚

有香港律师表示,根据香港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共地方随处便溺,可处罚500元或监禁三个月。但法律假定10岁以下儿童没有犯罪意图,故小朋友不在此限,同时紧急生理需要亦能做合理辩解。

据媒体报道,针对此事香港警方发布消息,称事发于4月15日下午5时许,旺角西洋菜南街有人声称因拍摄对方而被抢去手机,另有人期间被人用婴儿车撞击。警方分别拘捕两名持双程证内地男女。经调查,男子获无罪释放,女子因涉嫌袭击被捕,获准保释外出,须于5月中返回警署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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